1、 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2、 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地区的医保定点医院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包括门诊、住院统筹),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的不能实时联网结算的,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携带所有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3、 异地就医人员需持住院通知单、社会保障卡,到四层住院处办理住院、登记备案。
4、 待住院后由主管医生核实该患者身份。
5、 出院结算时,在四层住院处进行出院即报。
咨询电话:邢台市第五医院医保办 377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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